在我國古代,太監是一個專門服務於皇室的群體,他們在生理上被剝奪了生育能力,才能得到皇宮伺候皇室成員的資格。
而清朝,到了太監退休的時候,儘管太監沒有了生育能力,那麼他們能否擁有婚姻和家庭呢?
制度層面:禁止宦官娶妻的祖制
在清朝攻陷明廷之後,對於明代因為宦官干政導致的衰弱深以為戒,所以清朝對於太監的管理是十分嚴格的。
順治帝曾立下鐵牌:「太監不得干預政事,犯者斬;亦不得娶妻置產。」(《清世祖實錄》卷一百三十六)
其中順治帝尤其嚴格,他頒布的諭令直接禁止太監娶妻的行為,主要是他怕太監會形成家族勢力從而擾亂朝政(尤其是義子群體)。
而到了康熙和雍正這兩個年間,兩位皇帝還是繼續延續了這個諭令。
《大清會典》中雖未詳列「娶妻」條文,但在「內務府·宦官」部分強調:「宦官止許供役內廷,不得擅出宮門,不得蓄私財,不得交結外官。」
不只是順治帝的記載,還有一些律條中也會限制太監成立一個家庭。
現實層面:變通與「對食」現象
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個道理自古以來都是有用的,在許多歷史記載中,還有不少太監在宮外甚至是在宮中有一些特殊的類似於家庭的生活形態。
常見有對食。
太監和宮女成為類似於夫妻的關係,這種關係雖然清朝不認,但是在太監圈子和宮女圈子有存在;
清代筆記《嘯亭雜錄》記載:「中涓(指太監)多與宮婢結為夫婦,謂之『對食』,雖無夫婦之實,而有夫婦之名。」(昭槤《嘯亭雜錄·卷五》)
不少古籍皆有太監對食的描述,我這邊列舉了《嘯亭雜錄》,其中對於太監和宮女皆為伴侶有對應的闡述。
而上述情況是一些小太監和普通太監,在一些地位高的太監退休出宮後,也有相關記載記錄他們納妾或者收養女養子。
例如乾隆朝權監高雲從被抄家時,「查出私宅一所,婢僕十餘人,又認螟蛉子二人。」(《清高宗實錄》卷七百四十二)
雖然沒有直接說太監娶妻了,但是抄家結果就是太監組成了家庭圈子。
清代太監退休後能娶妻嗎結語
所以說清代雖然明言律法不能讓太監娶妻,但是在實際生活中還是有不少厲害的太監違反清律的,但普通太監是不敢違背清代律法的,律法違背的後果輕則杖責,重則流放,所以對於普通太監來說只敢對食。
晚清太監信修明在回憶錄《老太監的回憶》中寫道:「我們這些人,身子殘了,心卻不死。出宮後,有人娶個寡婦作伴,有人收個乾女兒養老,朝廷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罷了。」
這個信修明雖然是晚清時代的太監了,但是還是有參考性,在當時太監的處境也確實放寬了,朝廷不會過多參與太監的退休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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