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簽了賣身契的人偷偷跑了會怎樣?

· 歷史文化解讀

古代戶籍固定,人們活動有限。

去到自己住所稍微遠一些的地方就需要身份證明和出行准許,不然進不了城。

《唐律疏議·卷八·衛禁》明確規定:「無文牒輒入驛門及州縣門者,笞三十;若冒名詐入,杖一百。」可見即便普通百姓,無官方通行憑證亦不得隨意出入城邑,更遑論身份非法的逃奴。

奴隸一沒身份和准許,二沒錢財,本來就難搞。

農村的話,人員構成簡單,基本沒有發現不了的,實際古代多數城市也不大,也容易暴露。

你只能躲在人跡罕至甚至沒人野地搞野外求生。

還有應該沒人會幫你,因為多朝的法律都規定幫助奴隸的自由人最高會被判殺,誰幫逃奴理論上會死,啥交情啊?

《大明律·戶律·奴婢》載:「凡窩藏他人逃奴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因而得財者,絞。」——連窩藏都要流放甚至處絞,足見法律之嚴酷,無人敢冒此風險。

同時你是奴,你逃跑,你的親人會受到牽連。

而且你被抓到後根據朝代不同 會受到笞刑、流放、刺面等不同刑法,同時多個朝代都允許擊殺逃奴,抓到有可能會死。

主要是你跑了之後你要怎麼養活你自己,還一個是你身邊的人會受連累。這兩個問題都解決的話(當然,非常難解決),那跑了就是跑了。最簡單的,「白毛女」 知道吧,跑了就是跑了,就是怎麼養活自己可就難了,所以喜兒的頭髮都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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