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嫡女地位:真有那麼高,還是被後人高估了?

· 歷史文化解讀

論及外面的社會地位(如女子婚嫁水準)只看父親,然後看哪個年歲相當,除非母親的爹的級別比她公爹和老公都高2個階層以上(不是比小妾,是比她老公)。

比如公主下嫁臣子,有爵貴族女嫁無爵家庭,一、二品大員的女兒(如宰相的女兒)嫁4、5品官員的兒子,才會女因母貴,但是這種情況很少,幾乎可忽略不計,因為古代大多平嫁或上嫁。

正如《禮記·昏義》所言:「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燭,思相離也;取婦之家,三日不舉樂,思嗣親也。」——婚姻之重,在於父族之聯姻,母族縱有聲望,若非顯赫至越兩階,亦難改女兒婚配之格局。

至於每個家庭的具體情況都不一樣,如果主母手段厲害又心眼比較小,偏疼自己親生的也是人之常情,但是小妾壓倒主母的情況不也有嗎?而且太明顯了也是惹人閒話的。

嫡女所謂的地位高背後源頭還是「資產」,她母親是嫡女意味著有一部分屬於自己的嫁妝(甚至可能是店鋪、農莊),姥姥是嫡女也有一部分屬於自己的嫁妝。

這一點在《唐律疏議·戶婚》中有明確規定:「諸應分田宅及財物者,兄弟均分……妻家所得之財,不在分限。」也就是說,女性從母家帶來的嫁妝屬於其個人財產,夫家兄弟無權分割,這正是嫡女在夫家能保有體面與話語權的經濟根基。

如果姥爺、父親是條件很好的嫡子能接過自己家族的財產而不是需要靠妻子的嫁妝貼補,那麼她的嫁妝也是非常豐厚的。

因此尊貴的不是嫡女身份,是她實際能通過傳承得到的財富。除非這個女人傻,她只要攥緊自己的財富,吃穿用度是不愁的。

丈夫就算不喜歡她,她吃穿用度都是不愁的,反觀丈夫這邊再喜歡某個妾室都是要從腰包裡掏錢去喜歡。光景好還行,要是緊張困難就更喜歡錢了。

《顏氏家訓·治家》早已點明此理:「婢妾雖賤,亦不可輕辱;然其衣食皆仰於主,故不得與嫡庶爭權。」——妾室無獨立財源,一切仰賴夫主供給,自然難以真正撼動嫡妻地位。

所以嫡女要是姥姥的嫁妝補貼舅舅,媽媽的嫁妝補貼哥哥,到自己這沒剩倆錢,也和妾一樣掏夫的錢包,自然也沒那麼多的尊重。